各班级: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港澳台侨学生及留学生教育培养,激励品学兼优的专业人才积极投身到社会公益活动和学生工作中,提升学生骨干为学生服务的获得感和荣誉感,弘扬正能量。现将2020年度港澳台侨学生骨干专才奖学金评审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奖项设立
申请对象为符合条件的我校全日制港澳台侨学生及留学生。
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其中,特等奖每生5000元;一等奖每生4000元,二等奖每生3000元;三等奖每生2000元。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台湾学生应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港澳及华侨学生应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留学生应认同一个中国,热爱中华文化;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良好;
5.在各级学生组织(社团)中担任学生骨干,任期满一年;
6.奖学金申请者,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申请资格。
(1)入学以来因违规违纪,曾受到校级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社区表现量化考评分低于98分。
(二)具体条件
1.特等奖: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全班前40%,或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全班前40%(若在单独成班的境外生班级,上述排名位于班级前25%);研究生课程优良率达60%以上。至少组织过一次校级及以上活动并产生积极影响或受到表彰。
2.一等奖: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全班前50%,或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全班前50%(若在单独成班的境外生班级,上述排名位于班级前30%);研究生课程优良率达55%以上。至少组织过一次院级及以上活动并产生积极影响或受到表彰。
3.二等奖: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全班前70%,或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全班前70%(若在单独成班的境外生班级,上述排名位于班级前50%);研究生课程优良率达50%以上。至少组织过一次院级及以上活动并产生积极影响或受到表彰。
4.三等奖:学年学习成绩绩点不低于2.3;研究生学习成绩合格。至少组织过一次学生社团活动并产生积极影响或受到表彰。
(三)优先条件
1.积极参加学术研究、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和学生活动等工作并表现突出的;
2.对国家、社会和学校作出重要贡献的;
3.入学以来各课程成绩均为合格及以上的。
三、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申请奖项和等级,认真、如实填写申请表、推荐表各一式一份。并附上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及2019-2020学年学生成绩单、获奖证明等材料一份,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推荐:学院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推荐参加校级评审的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学生处。
3.学校评审:学生处组织评议小组进行复审,确定建议获奖学生名单经全校公示无异议后报相关部门审批。
四、注意事项
请各班有意愿申请的同学,于4月6日17:00前将学生申请表、个人事迹、学院推荐汇总表及佐证材料等电子版(一人一档以文件夹形式归整)打包压缩并命名为“姓名+2020年度港澳台侨学生骨干专才奖学金评审材料”发送至457570642@qq.com。
附件:
1.华侨大学2020年度港澳台侨学生骨干专才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2.华侨大学2020年度港澳台侨学生骨干专才奖学金申请表
3.华侨大学2020年度港澳台侨学生骨干专才奖学金申请者个人事迹模板
4.华侨大学2020年度港澳台侨学生骨干专才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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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