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鼓励更多的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根据《华侨大学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华大学〔2018〕36号)、《华侨大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华大学〔2018〕35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19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申请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台湾、港澳及华侨本科学生,评选根据《华侨大学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华大学〔2018〕36号)、《华侨大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华大学〔2018〕35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申请奖项和等级,认真、如实填写申请表、推荐表各一式两份,其中学院、专业、班级等信息按照全称填写。并附上有效证件复印件及2018-2019学年学生成绩单、获奖证明等材料一份,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推荐:学院根据有关规定,制定评审细则进行初审,确定推荐参加校级评审的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学生处港澳台侨学生发展中心。
3.学校评审:学生处根据教育部下达奖学金名额,组织评议小组进行复审(特等奖候选者须进行答辩),确定的拟获奖学生名单经全校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审批。
三、注意事项
请班级做好相关组织申报工作,于11月1日16:00-18:00将学生申请表、推荐表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报送至学院团委办公室C4-301,并将申请表及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3450952870@qq.com。
附件:
1.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2.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3.台湾学生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4.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5.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6.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7.2019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表
8.台湾学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9.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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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