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班主任考核与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班主任:
为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调动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切实提高教书育人和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华侨大学班主任工作条例》(2010年修订),现将2019-2020学年班主任考核与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班主任考核办法
1.班主任工作的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考核结果作为评选优秀班主任的依据之一。
2.根据班主任的工作职责,考核内容包括学生民主评议(占50%)、任课教师评议(占20%)、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评议(占30%)。
3.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班级学风建设、安全稳定等方面,具体内容参见《华侨大学班主任工作条例》(附件2)。
二、班主任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班主任按考核的内容和要求,认真总结工作,填写《华侨大学班主任工作年度考核表》(附件1),于6月1日前上交电子版至各年级辅导员处,由年级辅导员进行打印,考核表纸质版要求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
2.民主评议:依据考核内容,学生评议主要是对学生发放测评表,任课教师评议主要参考教务系统中教师评学的内容,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依据班主任实际工作以及班级奖惩情况进行评议。
3.汇总公示:学院将各部分考核情况进行汇总,确定考核结果并进行公示。
三、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根据《华侨大学班主任工作条例(2010年修订)》的评选条件执行。推荐为优秀班主任的人选必须任满两年,同时近两年的考核中至少有一年考核等级为“优秀”,且无考核“不合格”现象。
2.所带班级学生在各类科技、文艺、体育等省级及以上的竞赛中获奖、为学校争得荣誉者,条件1可以适当放宽,但须报学生处核准。
3.优秀班主任的推荐名额控制在班级数的10%左右。
4.学院依据评选条件,确定优秀班主任人选后将组织班主任填写相关材料。
附件1:华侨大学班主任工作年度考核表
附件2:《华侨大学班主任工作条例》(2010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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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