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
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合作〔2018〕5 号),现将学校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概要
申报对象:计划在2019年12月前出国从事访问学者的教师。
选派类别:全额资助项目、1:1配套资助项目。
留学期限:6-12个月(文科、管理、外语类出国进修一般不超过6个月,含6个月)。
二、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来校工作满2年,年龄50周岁及以下,身心健康。
2.外语条件: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托福成绩80分以上、雅思(学术类)成绩6.0分以上(考试成绩两年有效)、中国国际化人才外语考试(BFT)高级获得总分120分以上(含120分),听力不低于30分,笔试不低于60分,口试不低于30分(考试成绩三年有效),同一语种外语专业本科毕业、近十年连续在同一语种国家学习8个月或连续工作12个月,或曾在教育部所属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高级班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合格标准的申请者,原则上不予录取。
3.邀请函:提供正式学术邀请函。
4.已从事国内访学研修、攻读研究生等脱产学习的人员,申请公派出国(境)留学,须回校工作服务2年以上方可申请。曾由学校公派出国(境)留学的人员,申请再次公派出国(境)留学,须回校工作满5年及以上。
三、申请程序[A1]
1.个人申请
申请人填写《华侨大学教职工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附件1),详细撰写在研项目课题和留学研修计划,并提供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和留学院校正式邀请函复印件(若有),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
2.单位审核
各单位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审并签署单位意见,于6月12日前(周二)将申请材料(附件3、4)汇总整理后送交人事处师资科(泉州校区李克砌楼302;厦门校区A1816),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hquszk@126.com。
四、学校审批
1.人事处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和专家评审确定初步推荐名单,经学校审批确定推荐候选人。
2.推荐候选人登录http://fjlx.fjedu.gov.cn,填写《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申请表》,并下载打印随其他申请材料(见附件2)一并上报。
五、其他事宜
1.福建省教育厅评审确定录取名单。有效期自录取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止,获准录取的人员一律不得延期和更改留学国别,逾期不能派出,资格自动取消。擅自放弃资格者,2年内不得再申请公派出国留学。
2.根据福建省有关规定,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为10000元/月。
3.获得录取资格的留学人员须与人事处签订协议,留学人员派出、管理、考核等参考福建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巩象珠、王轲
联系电话:0595-22692546
附件:1.华侨大学教职工公派出国(境)留学申请表
2.关于准备2018年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选派申请材料的说明
3.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初审意见表
4.2018年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申请初选名单一览表
人 事 处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