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福建省高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评委库委员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委员推荐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师〔2018〕22号),现将我校相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较好的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2.自愿参加职称评审工作,能正确掌握和执行有关职称政策和规定,严格遵守评审纪律,认真履行评审职责。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人员。
4.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知名度的专家教授或学术、技术带头人, 具有担任本专业(学科)评审的专业能力和学识水平,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且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5.教师、教育管理系列推荐人员须具有正高级职称并任职2年及以上,实验系列推荐人员须具有副高级职称并任职5年及以上。
二、推荐流程[A1]
申报人员请填写《福建省高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入库委员推荐表》(附件1)和《福建省高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入库人员汇总表》(附件2),各单位汇总后,将纸质版材料(附件1)于6月5日(周二)前提交人事处师资科(泉州校区李克砌302室;厦门校区A1816室),电子版材料(附件1、2)发送至hquzjpr@126.com。
联系人:巩象珠、王轲;联系电话:0595-22692546。
附件:1.福建省高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入库委员推荐表
2.福建省高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入库人员汇总表
人 事 处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