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五届泉州市青年拔尖(优秀)人才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泉州市团委《关于开展第五届泉州市青年拔尖(优秀)人才遴选活动的通知》(团泉委〔2018〕70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和支持措施
泉州市每年评选10名。一次性补助资金3万元。
二、申报对象与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1978年8月30日以后出生,在泉州市工作满2年以上。
3.重点遴选纺织鞋服、石油化工、机械装备、建材家居、食品、工艺制品、纸业印刷、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光电、现代物流、电子商务、金融、旅游、文化创意等17个专业领域紧缺急需青年人才。
4.已入选省级及以上人才项目者,已入选泉州市“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人才项目者,以及已认定为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者,不再列入申报对象范围。
5.申报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数学、物理学、化学、以及农业科学、生物学、医学、材料科学等自然科学领域中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取得创造性学术成果,在省内专业领域处于领先水平。
(2)在经济学、管理学等社会科学领域及工农业生产领域中取得具有省级以上领先水平的科研成果,或获得重要成果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在科技成果开发上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3)在承担国家和省、市重点建设项目、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以及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中,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4)经营管理的企业业绩显著、社会贡献大、自主创新能力强,发展后劲足,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安全生产状况良好,劳动关系和谐,注重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5)在相关专业领域或专业技术岗位中有突出才能或创新技术,并做出突出贡献。
三、申报办法[A1]
1.申报名额
各单位原则上只能推荐1名候选人。
2.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向单位提交相关申报表和汇总表(附件1、2)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表(附件1)与证明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5份,封面为白色硬皮纸装订)。其中,照片应为一寸标准免冠照片5张(红底)。
《申报表》(附件1)中的师德师风情况说明需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盖学院党委印章。
申报人选经各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同意后,于7月18日(周三)12: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人才办(泉州校区李克砌楼302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hqurcb@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钱三平,联系电话:0595-22693610。
附件:1.泉州市青年拔尖(优秀)人才申报表
2.泉州市青年拔尖(优秀)人才推荐汇总表
3.泉州市青年拔尖人才遴选暂行规定
4.泉州市团委关于开展第五届泉州市青年拔尖(优秀)人才遴选活动的通知
人 事 处
2018年7月12日
[A1]请符合条件的老师于7.16(周一)上午9:30前将相关材料交到院办,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