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赴国(境)
内外访学研修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资助我省教育领域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赴国(境)内外开展访学研修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函〔2018〕399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资助我省教育领域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赴国(境)内外访学研修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师〔2018〕55号)精神,我校拟选送一批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优秀教师赴国(境)内外访学研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条件
(一)资助对象。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具有先进教育教学理念、坚实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教育教学经验的学术技术带头人、骨干教师等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
(二)资助条件。申报对象应政治可靠,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师德修养;年龄一般在50周岁(含5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二、工作要求
1.省人社厅拟对入选人才资助5万元。各学院(研究院)应明确资助重点,对资助人选的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2.各学院(研究院)请于9月25日(周二)17:00前将需求情况表、汇总表、《师德师风承诺书及考核意见》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师德师风承诺书及考核意见》需为签字盖章的扫描件)报人事处师资科(泉州校区:李克砌纪念楼302室,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A1801)。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hquszk@126.com,文件名为“**(单位全称)申报材料”。[xb21cn1]
联系人:迟学宇、王轲,联系电话:0595-22692546。
附件:1.福建省2018-2019年度教育领域高层次人才和青
年优秀人才访学研修需求情况表
2.福建省2018-2019年度教育领域高层次人才和青
年优秀人才访学研修需求汇总表
3.师德师风承诺书及考核意见
人 事 处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