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公派
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现将我校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申请人适时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 并点击“出国留学-申报指南”专栏,阅读《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和《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出国留学项目指南》即可详细了解相关项目申报条件及细则。
二、申请条件
1.符合《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和《华侨大学教师公派出国(境)留学管理规定》(华大人〔2014〕15号)要求。高级研究学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访问学者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外语水平需达到《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确定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附件1)并符合访学单位外语条件。如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标者,申请时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材料,如WSK/TOEFL/IELTS考试有效成绩单复印件等。如被录取,申请人须参加教育部指定的语言培训(如中山大学与我校合办的出国留学英语培训班),或自行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达到出国留学外语水平后方可派出。
3.申报时必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正式邀请信/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信/函应明确如下内容(若所申请出国留学项目对国外邀请信有特别要求,应按项目要求准备):
(1)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
(2)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
(3)留学期限:明确到留学起止年月,其中留学开始时间应不早于2019年4月1日且不晚于2020年6月30日。
(4)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5)资金资助情况;
(6)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另外,赴新加坡留学的访问学者及博士后应提供接收单位签发的官方邀请信(如学校招生部门或院系签发的邀请信),导师邀请信不予接受。赴新加坡博士后邀请信中不得要求被邀请人签订劳动合同,或要求办理EP签证(Employment Pass)。
4.申请人应主持校级及以上或参与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研究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填写《华侨大学教职工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附件2),详细撰写在研项目课题和留学研修计划,并提供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和留学院校正式邀请函复印件,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中层干部须经分管校领导或联系校领导审批。
2.各单位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于2019年1月2日(周二)前将申请材料汇总后送交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再受理。[xb21cn1]
3.学校在对申请材料审核后确定推荐人选,通知本人于2019年1月5日至1月1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和准备材料,受理单位均为福建省教育厅,学校审批后将材料上报福建省教育厅。
四、有关说明
1.我校将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相关安排及时开展2019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1:1配套)的申报工作,其人选优先从本次申报全额资助项目而未获录取的人员中推荐。
2.申报2019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1:1配套),必须获得外方正式邀请信、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且有在研项目课题。
3.申请人员录取后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0年6月30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并且留学单位确定后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不再办理改派。
联系人:迟学宇、王轲,联系电话:0595-22692546,E-mail:hquszk@126.com。
附件:1.出国留学外语水平要求及说明
2.华侨大学教职工公派出国(境)留学申请表
人 事 处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