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裁判员、监督员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员、监督员推荐工作的通知》(闽职技赛组办〔2019〕2号)文件,现将我校相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裁判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严守竞赛纪律,服从组织安排,责任心强。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3.具有两届及以上省级或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执裁经验,熟悉赛项所涉及职业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熟悉相关专业教学标准。
4.从事赛项所涉及专业(职业)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具有丰富的考评工作经验,能够独立进行评判和评价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
5.自觉遵守《大赛专家与裁判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
6.年龄原则上应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且获得工作单位支持,能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执裁工作,并按要求完成指定任务。
(二)监督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负责、原则性强。
2.熟悉大赛政策与制度,具有5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具备赛项监督所需的沟通与管理能力,能够独立开展工作。
3.自觉遵守《大赛赛项监督与仲裁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
4.本人自愿,工作单位支持,能在规定时间内参与大赛监督工作,按要求完成指定监督任务。
5.年龄原则上应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推荐要求
针对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拟设赛项(参见http://www.chinaskills-jsw.org/),各单位每个赛项可推荐裁判员不超过3人,推荐监督员不超过2人。
三、推荐程序
1.申报人员请登录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网专家信息管理平台(打开网址http://dszjgl.chinaskills-jsw.org/后点击右上角“专家信息管理平台”),并注册个人账号。专家信息管理平台使用说明书可在大赛官网 http://www.chinaskills-jsw.org/“资源共享”栏下载。
2. 申报人员注册并登录平台,按照“专家信息维护--执赛申报申请(其中推荐单位类别根据情况选择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赛项申办单位)--在线提交”的流程完成网上填报,并下载打印《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员/监督员推荐表》。
3.请申报人员提交《师德师风考核意见表》(附件,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及《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员/监督员推荐表》(无需加盖公章),于2019年1月16日(周三)下班前提交人事处师资科(厦门校区:A1801室;泉州校区:李克砌楼302室)。
联系人:巩象珠、王轲;联系电话:0595-22692546。
附件:师德师风考核意见表
人 事 处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