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厦门市高层次留学人员认定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鼓励留学人员来厦创业工作规定》(附件1)和《厦门市留学人员身份认定办法》(厦人社〔2015〕181号,附件2)文件要求,现将2019年度我校厦门市高层次留学人员申报评审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8年1月1日以后引进来厦门工作(含柔性引进)并已获得厦门市留学人员身份认定证书的留学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每年在厦门工作不少于6个月,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第一类为出国留学取得国外博士学位;
第二类为出国留学取得硕士学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拥有较好产业化开发前景的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中担任中高级管理职务或技术职务的人员;在国外著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第三类为对某一专业或领域的发展有过重大贡献,并为厦门市急需的其他留学人员。
二、申报办法
1.申报人登陆“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app.xmhrss.gov.cn/ggfwwt-portal)的个人网厅,填写个人信息。
2.申报人填写《2019年厦门市高层次留学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3),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给人事处审核并在线填报工作信息。
3.待厦门市人社局网上初审通过后打印申报表,交人事处审核、盖章并网络提交。
三、申报材料
1.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2019年厦门市高层次留学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3)。
2.引进时组织、人事、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材料(如人事关系介绍信、人才调动介绍信、报到证、柔性引进审批表等)以及与单位签署的合同、聘书等。
3.经单位党委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师德师风情况和无违法违纪证明(附件4)。
4.厦门市留学人员身份认定证书。尚未办理留学人员身份认定的,请根据《厦门市留学人员身份认定办法》(厦人社〔2015〕181号)办理。
5.未获得国(境)外博士学位的,需另提交以下纸质材料(加目录清单,附件5):证明个人能力、成果的材料,如发表论文、专利证书、知识产权证书、项目获奖证明、国外工作单位的证明或推荐信、国外工作的纳税证明或工资单等(外文资料需提供翻译件)。
6.材料上传要求:①材料需完整清晰,图面需沿证书等相关文件边框裁剪,并确保文字能够正常阅读;②材料要求扫描原件,格式为jpg格式,彩色图片,每张小于1M;③如需提供多页材料,应按页码顺序上传; ④通过留学人员来厦工作办理人事手续的可不用上传人事关系介绍信。
申报时间紧,请申报人于4月29日前网络填报个人信息并带纸质材料到人事处人才办(厦门校区行政主楼1801)填报工作信息,附件3电子版发送到 hqurcb@126.com,逾期不予以办理。
联系人:胡晓航、高瑞峰,电话:0592-6161058。
附件:1.厦门经济特区鼓励留学人员来厦创业工作规定
2.厦门市留学人员身份认定办法
3.2019年度厦门市高层次留学人员情况一览表
4.师德师风情况和无违法违纪证明
5.附件目录清单
人 事 处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