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专家省内休假活动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专家省内休假活动的通知》(闽人社文〔2019〕105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长期工作在福建省教学、科研和生产一线的两院院士、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入选国家级人才引进专项计划和省引才“百人计划”、省特支人才“双百计划”的人员,以及省优秀专家、省优秀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等在职专家;院士年龄一般不超过75岁,专家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可带配偶。
二、时间和地点
根据主办方的名额分配,我校可推荐2名专家,分别参加第二期和第三期的休假活动,时间和地点安排如下:
第二期:7月8日—7月12日,地点:龙岩连城县
第三期:10月14日—10月18日,地点:宁德福鼎市
三、报名要求
请报名参加休假的专家认真填写《2019年省内休假活动专家推荐表》(附件1),并于5月28日前将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人才办邮箱:hqurcb@126.com。近两年未参加过休假活动的省级领导直接联系服务的专家,可优先推荐;上一年度已参加过休假活动的专家,今年不再重复推荐。参加休假人员确定后,无特殊理由不得变动。
联系人:胡晓航、高瑞峰,联系电话:0592-6161058。
附件:2019年省内休假活动专家推荐表
人 事 处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