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市直单位劳模参加体检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
近日,泉州市总工会组织市直单位劳模参加体检活动。现将《关于组织市直单位劳模参加体检活动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协助通知相关人员参照文件要求在体检时间内自行前往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一、 参加体检对象
泉州市市直单位市级以上(含)劳动模范(包括全国、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二、 参加体检时间
2019年4月15日至6月30日。
三、参加体检地点
泉州市第一医院体检中心(1、东街院区:5号楼二楼,咨询电话22277043;2、城东院区:门诊三楼,咨询电话28121053)。
四、体检费用
劳模体检套餐内项目(见附件)的费用由市总工会支付,劳模个人增加体检项目的费用由个人承担,直接支付给第一医院。
五、其它事项
参加体检活动的劳动模范必须是本人参加体检,体检时应提交《劳动模范证》(或相关证明)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附件:《关于组织市直单位劳模参加体检活动的通知》
教育工会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