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贯彻执行中央对台、对港澳工作方针,鼓励和支持更多的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5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条件
申请对象为符合条件的我校全日制台湾、港澳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及华侨本科生。评审根据《华侨大学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华大学〔2018〕36号)及《华侨大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华大学〔2018〕35号)有关规定执行。同时,申请者须填写《学风承诺书》。
二、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申请奖项和等级,认真、如实填写申请表(电子版)、推荐表(电子版)、推荐汇总表、学风承诺书(电子签)各一式一份。并附上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电子版)及获奖证明等材料(电子版)一份,向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推荐:学院根据有关规定,制定评审细则进行初审,确定推荐参加校级评审的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学生处。
3.学校评审:学生处组织评议小组进行复审,确定建议获奖学生名单经全校公示无异议后报相关部门审批。
三、学生申报时间
10月15日-18日
四、注意事项
请各班有意愿申请的同学,于10月18日17:00前将学生申请表、学生推荐表、学院推荐汇总表及佐证材料等电子版(一人一档以文件夹形式归整)打包压缩并命名为“姓名+2021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材料”发送至1312978916@qq.com。
附件:1.华侨大学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2.华侨大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3.台湾学生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4.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5.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6.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7.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表
8.台湾学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9.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10.学风承诺书
11.《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填表说明
12.《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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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