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根据《泉州市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奖助学金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拟于11月评选2023年泉州市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奖助学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遵照《泉州市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奖助学金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3)。
二、评选名额及金额
我院可推荐4名学生参评,每人3000元人民币。
三、申请条件
1.具有华侨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入学以来无违纪处分情况;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为2023-2024学年“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成员,其中学习成绩认定为入学以来的平均学习绩点,综合素质测评德育测评分不低于90分,特别困难资助对象的可优先考虑;
7.入学以来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0%,且上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0%;
8.社区表现良好,社区表现分不在本楼栋后30%,或考评结果虽居楼栋后30%,但综合考评成绩不低于98分且无违规违纪行为。
四、推荐、评选要求
1.在开展评选活动时应严格掌握评选标准,认真实施评选方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申请者必须是2023-2024学年阳光成长计划成员,其中学习成绩认定为入学以来的平均学习绩点,我院共4个名额。
3.申请者应先填写《泉州市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奖助学金审批表》(见附件1),并提供入学以来的成绩证明(先不用提交,后续学院统一打印),经班主任推荐,学院评审后送交学生处,学生处复核,进行全校公示后将公示结果向泉州市慈善总会推荐。
4.请各班级于11月3日中午12:00前将班主任意见签好的《泉州市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奖助学金审批表》(一式一份,见附件1)、《泉州市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奖助学金报送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2)以及相关证明材料送到C4-302办公室魏林平老师处,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2506907798@qq.com。
附件::1.泉州市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奖助学金审批表
2.泉州市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奖助学金报送汇总表
3.《泉州市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奖助学金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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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