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帮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大学学业,成为国家和社会的有用之才,(香港)轩辕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轩辕基金会”)设立华侨大学“轩辕”种子助学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根据《华侨大学“轩辕”种子助学基金管理办法》,拟于4-5月份评选2016-2017学年轩辕种子助学基金。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申请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华侨大学正式学籍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2.经学校认定的2016-2017学年“阳光成长计划”成员;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爱护公物,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生活俭朴;服务同学,乐于助人、(不积极参加班级或者学院学校活动的一票否决)有感恩意识,每学期自愿参加义务工作不少于八小时;按时上下课,无旷课记录,按时完成作业和各项课程设计;
5.上一学年未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上一学年必修课程均无重修记录,且两学期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级均排在前1/2(对在科技创新或文明校园建设过程中有突出贡献者可适当放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体质体能及格)。
二、名额分配
基金从2016-2017学年起,每年资助50名华侨大学在校学生,每人每年3000元。按各学院2016-2017学年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总数比例进行分配(附件1)。我院共有4个名额。
三、申请流程
1.4月24日-4月25日,申请人须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资助服务”中“我的困难补助”进行助学金的网上申请(申请同学必须完成系统中个人基本信息确认),提交《华侨大学轩辕种子助学基金申请表》(附件2)和《种子契约》(附件3),以上材料均为一式两份;可以电子版填写再打印,签字部分必须手写,班主任需确认签字,25日下班前交至C4-301刘彬老师处。
2.4月26日-5月2日,各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审,并进行公示,确定推荐名单,完成网上审核。同时各学院汇总申请材料,提交至两校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5月3日-5月7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进行全校公示后,提交“华侨大学轩辕种子助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终审,确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并网上审核通过;
4.5月8日-5月9日,各学院从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导出困难补助发放花名册,学生本人签字后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其他说明
1.请按照评选要求严格审核申请人资格,并积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做好受资助学生的感恩教育。
2.轩辕种子助学基金宣导“爱心互助,薪火相传”的精神,受助学生需要签订《种子契约》,承诺在将来自己有经济能力的时候,自愿向基金捐献当年的受资助金额,并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加入这项助学行列,以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贫困学子。
3.欢迎社会各界及校友踊跃向基金捐款,共同参与此项助学活动。账户名称:华侨大学教育基金会;账号:595900124410901;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泉州分行;汇款时请备注:轩辕种子助学基金。
附件:1.2016-2017学年轩辕种子助学基金名额分配表
2.华侨大学轩辕种子助学基金申请表
3.种子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