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预申请工作的通知》(闽教助中心〔2018〕9号)文件精神,确保我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顺利开展,减轻助学贷款办理期间对贷款学生资格认定的工作压力,现将2018年度预申请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18年3月19日至4月20日。
二、申请对象
我校在籍福建省生源且符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贷申请条件的学生(含研究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进行预申请。
三、申请办法
通过“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平台(http://xszz.fjedu.gov.cn)”提交申请。各学院要组织和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按时在平台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申请,并准备相应的佐证材料(材料清单、注意事项和办理流程可登陆预申请平台查看),确保预申请工作顺利开展。
四、政策宣传
学院将积极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开展合作宣传。在对待经办银行时应一视同仁,不得再增加约束条件限制经办银行。在预申请办理期间,各学院要将各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说明(详见附件1-3)在公示栏进行公示,让学生自由选择经办银行。
附件: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流程图
2.福建省农信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流程图
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流程图
华侨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