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关于推荐“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人选的通知》(教外司留【2018】1275号)文件精神,拟推荐我校“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含)以上或研究生二年级(含)以上的全日制学历生。
二、奖励标准
本科生提供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8000元/人;研究生提供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000元/人;不可拆分使用。
三、名额分配
1.此次评审名额分为定额名额和开放名额。定额名额用于本科生申请,限自费生。开放名额用于研究生和本科生申请,面向所有在读的二年级(含)以上的全体学历生(含奖学金和自费生)。开放名额还需接受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专家评审。
2.根据教育部文件的名额分配,我校共有7个定额名额和3个开放名额。
3.研究生名额由各学院报送研究生院进行评选推荐;招收留学生(本科)的学院各推荐一名参评对象,由学生处进行评审推荐。如学院推荐的学生符合定额名额的要求,则提交、填写定额名额汇总表及材料(见附件2);如不符合定额名额的要求,则提交、填写开放名额汇总表及材料(见附件3)。学校将对全部推荐对象进行评审,确定最终名单。
四、推荐条件
1.学习成绩优异,具备较强的学习和研究能力;
2.对华态度友好,在华表现优秀;
3.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4.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有突出事迹者优先;
5.同等条件下,家庭条件困难者优先。
在开放名额中,对于学习成绩良好,积极参加学校或社会的实践活动,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或促进中外人文交流方面起突出作用,以及在公益事业中突出贡献的个人亦可推荐。已有事迹报道或获得重大荣誉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者优先考虑。
五、申请时间及推荐程序
1.申请时间:请各班级通知本班级留学生在5月31日前12点前完成申请报送,将申请材料上报至:C4-301,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974126792@qq.com。
2.申请定额名额的学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
(2)2017-2018学年的成绩单(教务系统生成并加盖公章);
(3)《我的留华故事》一篇(题目不限),字数不少于800字,内容应侧重推荐人在华学习生活期间记忆深刻的经历、体会和感受,写作语言为中文或英文。
(4)其他辅助评审支撑材料(如推荐人的宣传报道等);
(5)根据上述申请材料,填写《2018年优秀生(定额名额)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
3.申请开放名额的学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文章的检索证明、录用通知(其他论文不作为支撑材料上报)或参与发表专著的证明材料;
(2)各类国家级、省市级比赛的获奖证明或专利证明等;
(3)担任学生干部或社团职务的证明;
(4)其他校内证明材料,须加盖留学生主管部门公章;
(5)根据上述申请材料,填写《2018年优秀生(开放名额)评选信息统计表》(见附件3)
3.推荐评审:学校将尽快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推荐上报。同时还将组织推荐学生统一履行网络申报程序。
附件: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PDF文件)
2.2018年优秀生(定额名额)推荐汇总表
3.2018年优秀生(开放名额)评选信息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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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