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集中展示广大青年在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中的积极作为,进一步在广大青年中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氛围,引导和激励全省广大团员青年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贡献力量,共青团福建省委、福建省青年联合会决定,开展第十三届“福建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共青团福建省委 福建省青年联合会关于开展第十三届‘福建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团闽委联〔2016〕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仔细阅读,严格遵照相关评审要求,积极申报。
注:我校在各类荣誉中推荐名额分配情况如下:“福建青年五四奖章”集体1个、“福建青年五四奖章”个人1名。我院每项可各推荐1个(人)。请有意愿申报的教师于3月17日17:00时之前,交报名表纸质版到c4-302 余桦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自邮箱121058213@qq.com
附件:1.第十三届“福建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名单.docx
2.第十三届“福建青年五四奖章”推报名额分配表.docx
3.第十三届“福建青年五四奖章”提名人选(集体)汇总表.docx
4.第十三届“福建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表.docx
5.第十三届“福建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docx
欢迎来到公赌船710网址团委
2016年3月14日
一、评选名额及条件
(一)“福建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评选人选(集体)兼顾不同行业界别,重点向基层和科研、生产、教学等一线倾斜。
1.类别
设青年创业团队、青年科研团队、青年卫士团队、青年志愿服务团队、其他等5个类别。
2.评选条件
(1)35岁以下青年数应不少于集体人数的60%。
(2)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服务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在重要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发挥关键作用,取得突出业绩。
(4)集体或所在单位(所在单位须是以该集体成员为主体的单位)获得过市级“青年五四奖章集体”或其他地厅级(含)以上荣誉。其中,荣誉要求是综合类奖项,不包括竞赛类、提名奖。
(二)“福建青年五四奖章”人选
1.类别
设创业青年、青年闽商、青年工人、青年农民、青年志愿者、青年教师、青年卫士、青年警察、青年专家、青年医务工作者、青年法律工作者、青年新闻工作者、其他等13个类别。
2.评选条件
(1)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76年5月1日-2002年4月30日出生)的在闽或闽籍青年。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理想信念坚定、本领过硬、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品格高尚,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5)获得过市级“青年五四奖章”或其他地厅级(含)以上荣誉。其中,荣誉要求是综合类奖项,不包括竞赛类、提名奖。
(6)参评青年闽商类别的人选,要求热心支持共青团和青少年事业发展;参评青年专家类别的人选,要求获得高级及以上职称。
(7)“福建青年五四奖章”人选中,县处级领导干部比例不超过5%,科级领导班子成员比例不超过5%。各设区市团委、平潭综合实验区青工委推荐党政领导干部仅限1人。
上述奖项不对同一集体或个人重复授予,已获得该奖项者原则上不再参评。专职团干原则上不参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