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闽科协发〔2017〕19号
关于开展第十四届福建青年科技奖候选人
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党委组织部,科协,政府人社局、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区社会事业局,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省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激励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新福建建设。根据《福建青年科技奖条例》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十四届福建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德学双馨,具有献身科学、求实创新、勇攀高峰的精神,在青年科技工作者中起标杆作用。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新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 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推荐方式
(一)各设区市党委组织部,市科协,政府人社局、科技局共同推荐本设区市的候选人。
(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区社会事业局共同推荐本区的候选人。
(三)省直各单位、中直单位驻闽机构推荐本部门或本行业的候选人。
(四)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可与相关部门联合或单独推荐本学科领域的候选人。
(五)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推荐本单位的候选人。
三、表彰人数
本届福建青年科技奖表彰名额不超过30名,获得过福建青年科技奖、中国青年科技奖和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不再推荐参评。
四、推荐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推荐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推荐质量,宁缺勿滥。
(二)人选推荐要以发现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奖掖新秀为出发点,注重向长期工作在我省科研与生产一线和在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同时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和贡献应以在国内,尤其在我省作出的成果和贡献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候选人推荐材料是福建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要求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含相关证明材料)应保持一致,不一致的视为作废。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出具所在单位关于非涉密的证明。
(五)候选人填好的《福建青年科技奖推荐评审表》应在所在工作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五、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福建青年科技奖推荐评审表等表格可在福建科协网站(www.fjkx. org)下载,候选人填写材料后,发送至电子信箱,并请在报送书面材料前,完成电子材料(WORD格式)的报送。
(二)请于2017年3月20日前,将书面推荐材料报送自福建青年科技奖办公室,以邮寄方式报送的,时间以寄出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书面推荐材料包括:
1.推荐工作情况报告一份,含推荐单位评审组专家名单及联系人、联系电话。
2.《福建青年科技奖推荐评审表》一式6份;其中2份原件,4份复印件。
3.福建青年科技奖推荐人选简介一式2份(500字以内);
4.有关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它材料。
以上材料均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州市东大路73号东湖大院2号楼510室省科协(福建青年科技奖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1)87532702 87532705
联 系 人:纪港华、曾金枫、黄秀玲
邮 编:350001
电子信件:fjqnkjj@163.com
附件:1.福建青年科技奖条例
2.福建青年科技奖推荐评审表
3.福建青年科技奖推荐人选简介(参考样本)
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