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7年度福建省
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
“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人选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人选的通知》(闽教科〔2017〕19号)精神,现将我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1.自然科学类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医学类、社会科学类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副高级职称且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3.已获得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福建省闽江学者计划、新世纪计划支持的教师,不得申报本计划。
(二)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
1.申请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3.已获得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福建省闽江学者计划、新世纪计划、杰青计划支持的教师,不得申报本计划。
二、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名额如下:
(一)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理工科4名,文科4名。
(二)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理工科5名,文科4名。
各学院(研究院)限推荐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各1名。
三、申报注意事项[A1]
(一)优先推荐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或人文社科基地的优秀青年人才。
(二)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或《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申请书》(附件1或2,一式10份)、《申请人主要科研业绩情况表》(附件3,一式1份)、汇总表初稿(电子版),并将附件1-4电子版提交所在单位。
(三)各单位请做好以下事宜:
1.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教学科研能力等综合情况进行审查,提出推荐人选,汇总打印《2017年度福建省“新世纪优秀人才”和“杰出青年科研人才”推荐人选名单汇总表》(附件4,一式1份)并加盖学院公章。
2.各单位于4月7日(周五)前将单位推荐人选名单汇总表及个人申报材料送交人事处人才办(厦门校区行政主楼1816,泉州校区李克砌纪念楼302),同时将附件1-4电子文档发至人才办邮箱:hqurcb@126.com,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人事处人才办联系人:
厦门校区:胡晓航,联系电话:0592-6161058;
泉州校区:钱三平,联系电话:0595-22693610。
附件:1.福建省高等学院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2.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申请书
3.申请人主要科研业绩情况表
4.2017年度福建省“新世纪优秀人才”和“杰出青年科研人才”推荐人选名单汇总表
5.关于2017年申报材料准备的说明
人 事 处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