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华侨大学公共场所文化装饰物品
征集活动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为提升校园文化品质,营造良好育人环境,展示校园文化优秀成果,学校决定举办公共场所文化装饰物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全体师生员工、校友及热心教育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征集物品用途
主要用于学校相关会议室、接待室、大楼门厅等公共场所摆放及展示。贵重物品将存放于四端文物馆、档案馆等安全地方保管及展示。
三、征集内容
(一)物品主题
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示多元外国优秀文化;体现我校师生文化科技创新设计水平;展示学校建设发展历史。
(二)物品类型
1.书法类:硬笔、软笔书法作品,作品须另附释文,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可以数幅一组。
2.绘画类:各种类型的绘画作品,其中新创作作品尺寸要求: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54cm×78cm),可数幅一组。
3.摄影类:单张照或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 14 英寸(30.48cm×35.56cm),摄影作品需同时报送电子文件(JPG格式,数码照片大小不低于3M ,分辨率达到300dpi)。
4.老照片:能表现学校重大历史事件、早年校园生活、为学校做出重要贡献人物的老照片。照片应保存完好,翻拍或扫描应能清晰地展现内容。
5. 设计类:
(1)平面设计。尺寸不超过对开(54cm×78cm)。
(2)立体设计。文化科技创新设计作品(含雕塑、编织品等),学生优秀竞赛作品、毕业设计、课程作业等立体设计模型或实物,新创作作品尺寸不超过50cm (长)×50cm (宽)×50cm (高)。
6.其他合适摆放在学校公共场所的装饰物品。
四、征集物品要求
1.征集物品应符合主题,有一定的艺术感染力,内容健康向上,不违反党纪国法和公序良俗。
2.物品肖像权、版权、所有权等无违法、纠纷问题,涉及法律权责由捐赠者负责。
3.鼓励师生主动承担某一公共空间(接待室、会议室、走廊等)装饰设计任务,并针对该空间创作文化装饰作品,若有此项计划的师生可联系校长办公室。
4.拟捐赠者也可针对某一墙(柱)体或空间角落,创作合适风格和尺寸的作品,并标注说明。
五、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5月2日。其后如有作品捐赠也可联系校长办公室。
六、征集方式
为更好做好征集物品的管理使用,请捐赠者同时提交《华侨大学公共场所文化装饰物品捐赠登记表》(见附件)一份(含电子版),送交(或邮寄)至校长办公室。
泉州校区:李克砌办公楼410室,联系人:陈晓芬,联系电话:0595-22691947。
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2012室,联系人:赵栋,联系电话:0592-6160000。
电子文档请发送至qzoffice@hqu.edu.cn,文件名为“饰品征集+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七、后期管理
1.对征集到的物品,学校将为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并在展示物品体现作品名称、捐赠者姓名等信息。
2.学校将对所有征集到的物品登记造册,组织专家对征集到的物品进行评审、筛选和展示规划,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同时,学校将选择部分优秀作品在学校官方网站、校报等媒体上予以介绍。
特此通知。
附件:华侨大学公共场所文化装饰物品征集登记表
校长办公室 校友工作办公室 党委宣传部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