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新中国教育名家大师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新中国教育名家大师推选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师〔2017〕11号),为大力弘扬新中国成立以来涌现的教育名家大师的深邃思想、高尚精神和先进事迹,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良好氛围,中国教育学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教育报刊社、人民教育出版社等单位联合组织新中国教师名家大师推选活动,全国推选100名(含部分已故者)。
一、推选条件
长期从事教育工作、在教育领域做出卓越贡献的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1.心系民族命运,饱含赤诚的爱国情怀和教育情怀,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品行高洁,充满大爱,是社会道德的模范。
3.教育思想丰富,理论建树丰硕,创新意识强,有教育界广泛认可的代表作,对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的教育理论、实践产生了重要影响。或致力构建中国当代教育思想理论体系,对夯实理论基础、完善学科体系贡献很大;或创新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形成了自己鲜明独特的教学理念、教学风格和教学特色,带出了一大批优秀教师,培养出了一大批优秀人才;或直面教育重大现实问题,办学治校成就突出,引领和带动了区域乃至全国教育改革发展。
4.具有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在社会上享有崇高声誉、具有深远影响力,受到教育界人士拥戴和人民群众认可。
二、推荐办法
请各单位于4月24日12:00前填写《新中国教育名家大师人选推荐汇总表》和《新中国教育名家大师人选推荐表》(附件1、2),经单位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报人事处(泉州校区李克砌楼302或厦门校区行政主楼1816),电子版发送至hqurcb@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胡晓航、钱三平;联系电话:0592-6161058,0595-22693610。
人 事 处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