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借用款项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财务管理规定,以及审计署、财政专员办监管的要求,定期对教职工公务借款进行清理,以减少往来款的挂账额度。
请有借款的教职工到财务处网页的财务信息综合平台查询教工个人往来信息,并于7月5日前到财务处进行结算冲账,对于4月30日前通过现金方式借用的差旅费等公用借款(访学、读博等一年以内的除外)至今未还又未反馈说明的,财务处将从8月起将个人工资扣留。并对不及时还款而被扣留工资的人员进行通报。
也请通过转账方式借款至今未冲账的教职工,于7月7日前及时办理冲账。无特殊情况,学校按暂付款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并对三年以上未冲账的借款单位进行通报。
财 务 处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