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基本状态
师资队伍数据征集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和《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要求,按照《华侨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方案》的安排和部署, 需对本科教学基本状态师资队伍数据进行征集,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数据内容
学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师资部分数据需要各单位填报及核对的内容主要有四类:专任教师基本信息、外聘教师基本信息、相关管理人员基本信息和实验技术人员基本信息,具体安排如下:
1.各学院(研究院)填报专任教师基本信息(附件1)、学生管理人员及教学管理人员基本信息(附件2)和实验技术人员基本信息(附件3)。
2.国际交流合作处和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外聘教师基本信息(附件4)填报,其中国际交流合作处负责语言类外教基本信息填报、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国内外聘教师基本信息填报。
3.教务处负责填报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学质量监控人员的基本信息(附件2)。
4.学生处、校团委、创新创业学院分别负责填报本单位学生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附件2)。
二、数据填报
1.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将上传至教育部数据平台,作为反映学校本科教学状态的基本数据。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数据填报工作,指派专人负责数据征集工作,并将征集人员信息表(附件5)于6月15日前发送至hquszk@126.com,人事处会将专任教师名单(附件1)发送至各单位征集人员邮箱。
2.各单位数据征集人员应认真阅读填报说明和项目指标解释,详细了解指标内涵后再进行填报。单位领导负责数据审核,保证填报数据的准确性,按时完成填报工作。
三、数据报送
各单位于6月21日(周三)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泉州校区李克砌楼302;厦门校区A1816),将电子版材料建立文件夹并打包压缩后发送至hquszk@126.com。[注] 联系人:王轲、姚敏0595-22692546,洪志坚 0592-6161099。
附件:1.专任教师信息数据库填报表
2.相关管理人员数据填报库表
3.实验技术人员数据库填报表
华侨大学人事处
2017年6月13日
【注】请各位老师于6月18日(周日)前将电子版附件材料填写好并发送至院办邮箱jdb@hqu.edu.cn,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