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泉州市人才“港湾计划”引进
高层次人才团队(第一批)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泉州市《关于申报泉州市人才港湾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第一批)的通知》(泉科〔2017〕116号)、《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评审规定(试行)》(泉政文〔2017〕53号),现将我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和条件
近3年从泉州市外引进,团队能全职在泉州市工作3年以上,团队由1名带头人和2名以上核心成员组成,具有高新技术领域核心技术,引领产业发展。
详细申报条件可见附件1和附件5。
二、申报材料
(一)《泉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申报书》(附件2),一式6份,建议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或用硬纸封面装订成册。
(二)《泉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项目计划书》(附件3),一式6份,建议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或用硬纸封面装订成册。
(三)佐证材料(附件4)均需申报学院逐项审核、并逐项盖章,一式1份,形成目录,装订成册,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备查。
三、申报办法
以上三项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于7月3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报人事处人才办(泉州校区李克砌纪念楼302室),以上三项材料电子版(20M以内)发送至hqurcb@126.com。联系人:钱三平;联系电话:0595-22693610。
附件: 1.关于申报泉州市人才港湾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
团队(第一批)的通知
2.泉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申报书
3.项目计划书参考提纲
4.相关符合条件证明材料(范本)
5.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
评审规定
人 事 处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