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泉州市人才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泉州市人社局《关于公开征集泉州市人才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泉人社〔2017〕254号),泉州市为规范人才项目评审工作,决定建立人才项目评审专家库,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
(三)熟悉我市行业、产业发展情况,在本行业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个人(含曾创办企业)信用记录良好,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70周岁以下(博士生导师、两院院士年龄可适当放宽),能够胜任评审工作。
(五)专业条件(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1.根据《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试行)》确认为福建省引进高层次A、B类人才。
2.根据《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确认为我市第一、二、三层次的人才。
3.具有评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3年以上。
4.博士研究生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二、申报办法
我校可向泉州市推荐专家5人,各单位可推荐1-2人。
请符合条件且有申报意愿的专家填写《泉州市人才项目评审专家推荐表》《泉州市人才项目评审专家推荐对象一览表》(见附件1、2,表中高新技术领域分类详见附件3),两份表格经申请人签字,单位盖章后,于9月19日(周二)12:00前报人事处人才办。申报表格的Word版本,发送至hqurcb@126.com。[A1]
联系人:钱三平,电话:0595-22693610
附件: 1.泉州市人才项目评审专家推荐表
2.泉州市人才项目评审专家推荐对象一览表
3.泉州市人社局关于公开征集泉州市人才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
人 事 处
2017年9月15日
[A1]请符合条件的老师于9.18(下周一)上午下班前将附件1、2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交到院办,同时电子版发送至院办邮箱:jdb@hqu.edu.cn。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