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8年度因公出访计划
和经费预算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落实福建省外办开展“1+X”专项督查工作,根据中央、省市各级政府有关因公出国(境)的相关管理规定,我处拟启动2018年度因公出访计划申报工作。现就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因公出访计划申报工作,严格按照华大外〔2016〕54号文件要求,本着务实、高效、精简、节约的原则,根据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进行统计填报。
我处将对各单位报送出访计划进行初审和汇总,并会同财务处进行预算审核。出访计划报校领导审定后,编制全校2018年度因公出访计划,上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批与备案,并通知各相关单位。
二、申报流程
(一)请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汇总本单位2018年出访需求,科学制订2018年出国(境)计划和经费预算,填写相关报表(见附件)。
(二)表格由组团单位领导签字并盖单位印章后,以单位名义统一汇总报送,不接收个人单独送报材料。申报材料纸质版请提交国际交流合作处:泉州校区李克砌办公楼204室或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718室,电子版请命名为“XX(机构名)2018年度出访计划”发送至邮箱:hquvisa@163.com。
请各单位于2017年11月20日前提交申报材料。逾期恕不受理。[A1]
三、申报注意事项
(一)请依照出访目的地区不同,分出国和赴港澳台两类表格分别填报。
(二)请依照出访任务不同,对出访计划进行分类。其中科研合作、授课、学术交流和国际会议等团组请按学术出访汇总申报,其余团组请按行政出访汇总申报。
(三)各单位出访执行公务,如确有必要由校领导带队,除在本单位报表填写外,还应单独填写《2018年拟请校领导出访计划报表》申报。
(四)对逾期不报送出访计划的单位,将视为2018年度无因公出访任务,我处按规定将不受理该单位2018年临时申报的各类因公出访团组。
四、各单位须严格按照年度因公出访计划执行出访任务,如遇特殊情况需安排计划外出访的,应在本单位计划总量内调剂,并在报批时说明原因,总量不得突破年度计划。
五、填报和报批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在办公时间联络我处出访管理科进行咨询。联系人:陈旭峰,电话:22690708。申报专用咨询QQ群号:19657391。因邀请二维码有效期限制,需要加入咨询微信群者,请查找微信号或QQ号:hqucxf/22555128,添加好友后再拉人进群。
特此通知。
附件:1. 2018年度因公出国计划申报表
2. 2018年度因公赴港澳台计划申报表
3. 2018年拟请校领导出访计划报表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7年10月11日
[A1]请相关老师根据各系通知,将相关申报表报送给各系,由各系统一报送给学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