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福建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人选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组织实施福建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的通知》(闽科协发〔2017〕106号),现就我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养规模及周期
2018年至2020年,全省每年选拔不超过10名青年科技人才进行资助培养,每批培养周期3年。
二、推荐条件
1.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全职在岗教师。
2.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创新能力强,在本学科领域有较大影响力,在推动福建省科技进步和产业发展中有较大贡献的潜力型、成长型青年科技人才。
3.重点选拔福建省“十三五”规划和战略新兴产业、主导产业发展急需的,积极参加创新争优行动,在破解制约福建省新兴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瓶颈问题,在前沿领域的基础研究、产业发展的应用技术等方面有重大发明创造或特殊贡献的潜力型、成长型科技领军人才和杰出工程技术专家。
4.优先选拔福建青年科技奖、福建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运盛青年科技奖、紫金科技创新奖获奖者以及福建省重点扶持发展的产业急需紧缺的领军人才。
三、支持措施
1.搭建平台。积极推荐培养对象参与国家和省重大科研项目、重大科研课题研究,推荐进入国际性或全国性学术团体和各级评价、评审、评奖机构专家委员会及咨询委员会。
2.学术交流。支持培养对象进修,参加重大学术研究、技术交流活动,举办学术会议。积极为培养对象提供学术交流相关信息,优先推荐培养对象参加学术交流。组织培养对象赴省外走访院士专家,学习交流,找差距,补不足。
3.宣传表彰。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通过电视台、电台、互联网、报刊等开辟报纸专栏、电视专访和开展广播、网络宣传,开展宣传报道活动。积极推荐培养对象参加有关奖项的评选。
4.直接联系。将培养对象纳入省科协领导重点联系专家范围,加强政治引领,畅通联系交流渠道,帮助解决培养对象的实际困难。省科协搭建培养对象的信息沟通平台,增进培养对象间的交流与协作。
5.经费资助。一次性拨给培养对象所在单位一定数额的专项资助资金,主要用于培养对象从事的科研活动相关的出版著作、发表论文、知识产权事务、书籍资料、会议、调研、差旅、咨询、劳务、培训等费用支出。
四、申报办法
各教学单位限推荐1人参评,申报材料如下。
1.《福建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推荐表》(附件1),请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10份。
2.《华侨大学组织推荐福建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人员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
3.推荐表中所涉及奖励、项目等佐证材料的复印材料,请形成目录装订成册(一式1份),佐证材料需学院审核并逐页盖章确认。佐证材料请扫描做成一个PDF文件,大小在10M以内。佐证材料如为外文的,建议在旁白处用中文进行内容说明。
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单位盖章后,于11月16日(周四)前将上述材料交人事处人才办(泉州校区李克砌纪念楼302室、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816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hqurcb@126.com。[A1]
联系人: 高瑞峰,联系电话 0592-6161058;
钱三平,联系电话0595-22693610。
附件:1.福建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推荐表
2.福建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申报汇总表
人 事 处
2017年11月7日
[A1]请符合条件的老师于11.14前将相关材料交到院办,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