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贯彻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政策,经研究,决定慰问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且现仍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教职工(含退休人员,大集体、人事代理、项目制在职教职工)每人200元人民币(由财务处统一汇入个人工资账户)。
请各单位于2017年11月24日之前将本单位符合慰问条件人员名单纸质及电子版报送校计生办(泉州校区:校医院门诊楼四楼,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A204室,电子版发至ycy@hqu.edu.cn)。(请我院符合条件的教职工于11月20日前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学院信箱:jdb@hqu.edu.cn,谢谢!)
联系电话:0595-22693575。
附件:华侨大学独生子女家庭慰问人员登记表
人 事 处
财 务 处
计 生 办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