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福建省引智项目评委库专家人选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为贯彻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和创新驱动战略,大力引进国(境)外高层次人才智力,根据《福建省外国(海外)专家局关于征集福建省引智项目评委库专家人选的通知》(闽人外专〔2018〕8号)要求,现就我校推荐福建省引智项目评委库专家人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委专家人选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品行端正、办事公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保密意识。自愿参加评审工作,有奉献精神,能认真履行评审职责。
(二)具有较高的学术、技术、技能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具有较高的专业造诣、稳定的专业方向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是本专业(学科)的拔尖人员和专业权威,熟悉相关政策规定和人力资源测评技术,具有担当本专业(本学科)评审的专业能力和学识水平。
(三)有一定的海外工作、留学或赴海外访学、进修、交流的经历,对本专业(学科)领域国内外情况有充分了解。
(四)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其中高技能人才评审专家年龄60周岁以下),国家级、省级人才放宽至70周岁(其中院士年龄不限)。
(五)重点征集从事电子信息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生命科学、环境与地理科学、农业、数理科学、化学、经济与管理等专业领域的专家。
二、评委库管理
评审专家认定后,其工作单位、职称、职业资格等发生变化的,由专家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福建省外国(海外)专家局审核更改。福建省引智项目评委库实行动态管理机制,进行评审专家资格复验,复验以平时评审记录为主要依据,包括:是否按照本办法履行评审专家义务、是否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工作纪律、是否有其他违法违纪不良记录等方面的内容。
对于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专家,将取消评审专家资格:
(一)违反专家评审工作纪律;
(二)确认参加评审却无故缺席的;
(三)因身体状况或者工作岗位变动不适宜继续担任评审专家的;
(四)因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
四、推荐方式
申请人填写《福建省引智项目评委库专家人选推荐表》(见附件),并于2018年4月13日前将纸质版表格(1份)送至人事处师资科(泉州校区:李克砌办公楼302室;厦门校区:主楼1816室),电子版发送至:hquzjpr@126.com。联系人:巩象珠、王轲;联系电话:0595-22692546。
人 事 处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