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8年泉州市
桐江学者特聘教授人选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泉州市桐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规定》(泉政〔2014〕10号),现将我校2018年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一)基本原则
特聘教授岗位的设置应与泉州市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重点方向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相适应,与泉州市经济结构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新兴产业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等战略部署相结合,与我校学科(专业)建设相结合,有明确的重点突破的研究方向、任务和目标。
(二)学科范围
1.省级以上重点学科。
2.设有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重点建设科研创新平台的学科。
3.泉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学科,或者是教学科研实力雄厚、处于国内或国际学科发展前沿、有望实现重大突破的学科。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品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敬业奉献,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精神。
2.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55周岁以下(特别突出或紧缺、特殊学科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和学位要求),身体健康。
3.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境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4.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全职受聘三年以上;原则上不接受校内在职教师申报桐江学者,但到校工作未满一年的除外。
5.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或具有省级以上特聘(讲座)教授经历的,可直接聘任。
(二)业绩要求
1.学术水平高,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
2.研发能力强,在技术创新、科技开发、转化成果等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果,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
3.发展潜力大,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有带领本学科保持或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
三、申报材料
1.《泉州市桐江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本表请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2份;另加1份含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佐证材料形成目录标注页码;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请扫描成电子版,所有材料做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
2.《桐江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情况一览表》(附件2),单独成页。
3.《桐江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评议表》(附件3),学院填写后粘贴至附件1中。
4.佐证材料应包括:(1)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3)聘用合同复印件(涉及年薪保密的,请不要显示金额);(4)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5篇以内、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佐证材料如为外文的,请在旁边空白处用中文进行内容说明,并个人签名。
四、申报办法
各学院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请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和学术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学院填写附件中单位应填写的相关内容。
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单位盖章后,于4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人事处人才办(泉州校区李克砌纪念楼302室或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816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hqurcb@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高瑞峰、胡晓航;联系电话:0592-6161058。
附件:
1.泉州市桐江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
2.桐江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情况一览表
3.桐江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评议表
4.泉州市桐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规定
人 事 处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