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学年延退工作安排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华侨大学教职工退休及延退工作暂行规定》(华大人〔2015〕49号,附件1)精神,现将2018-2019学年延退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19年8月前年满60周岁(即1959年8月前出生),并符合延退条件的教职工。
根据华大人〔2015〕49号文中延退条件第3条申请延退的“双肩挑”教师,按《华侨大学“双肩挑”教师学术假制度管理办法》(华大人〔2016〕11号,附件2)执行。
二、申请办法
个人申请,填写《华侨大学教职工延退审批表》(附件3),并附符合延退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交单位审核。
单位审核同意后,于4月28日前报送人事处人事科(泉州校区李克砌纪念楼308室,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816室),联系人:陈永煌、庄鸿洋,电话:22691943。
三、其他事项
未按时提出延退申请者,人事处将在其到达退休年龄或上一次延退截止期到达前一个月通知本人并办理退休手续。
附件:
1.华侨大学教职工退休及延退工作暂行规定
2.华侨大学“双肩挑”教师学术假制度管理办法
3.华侨大学教职工延退审批表
人 事 处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