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泉州市港湾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
团队(第四批)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泉州市科学技术局、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第四批泉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的通知》(泉科〔2020〕87号)和《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评审规定(试行)》(泉政文〔2017〕53号)要求,现就我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和条件
近3年从泉州市外引进的,掌握高新技术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具有国际国内或行业先进水平,对泉州市优势产业、主导产业创新发展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有重大影响,从事研发与科技成果转化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团队由1名带头人和2名以上核心成员组成;团队带头人由市地级以上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或其他相当层次人才担任;团队成员(含带头人,下同)稳定合作2年以上,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团队带头人应取得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拥有3年以上科研工作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
3.团队成员需与我校签订工作期限3年以上的工作合同(工作期限应涵盖团队承担项目的实施期);申报时团队成员与我校签订意向性协议的,应承诺入选后3个月内签订工作合同并到岗。
4.在签订的工作期限内,应保证至少1名团队成员全职在泉工作(从海外引进的至少每年在泉州工作时间累计6个月以上,从国内引进的应将人事档案或社保关系调入我校且每年在泉州工作时间累计9个月以上),其他成员每年在泉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
5.团队掌握高新技术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居于国际国内或行业内先进水平,已取得突出科研成绩或具有较好的创新潜力。团队研究方向和研究目标符合泉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产业化前景较好,能够引领泉州市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申报办法
泉州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通过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shenbao2.qzkjy.net/)实行网上统一申报。已注册的团队带头人继续使用原有账户进行申报和管理。首次使用该系统的团队带头人请向所在单位科研秘书获取申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完善相关信息并经泉州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进行申报。
团队带头人于6月25日前填写《申报书》(附件1),并将《申报书》word版和佐证材料一起上传至系统。[xb21cn1] 申报团队经所在单位党政联席会审核通过后,由单位填写《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4,一式1份)并经党政负责人签字加盖党委公章后交人事处人才办(泉州校区李克砌纪念楼302室)。
申报团队经学校和泉州市科技局网上审核通过后,团队带头人在线下载、打印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附件)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白色皮纹纸装订成册,纸质材料应与网上提交信息一致,申报材料一式3份,具体包括:
1.《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团队评审申报书》(附件1,有水印,党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委公章);
2.《泉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项目计划书》(参考附件2);
3.佐证材料(参考附件3),编写目录标注页码,复印件材料需所在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并于目录页写明“材料已审核,与原件相符”并盖章,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备查;
4.《现场考察情况表》(附件5,所在单位提供电子版即可)。
附件4-5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hqurcb@126.com。
联系人:高瑞峰、胡晓航,钱三平;联系电话:0592-6161058,0595-22693610。
附件:1.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团队评审申报书
2.项目计划书参考提纲
3.佐证材料(范本)
4.申报情况汇总表
5.现场考察情况表
人 事 处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