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专家联谊会会员重新登记及发展新会员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专家联谊会关于会员重新登记及发展新会员的函》要求,福建省决定在省专家联谊会临近换届时,开展会员重新登记及发展新会员工作。现就我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入会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2.身体健康,在职或退休均可;
3.具有下列专家称号之一:“两院”院士、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和省级人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入选国家级人才引进专项计划、省引才“百人计划”、省特支人才“双百计划”、省优秀人才“百人计划”的人选,省引进高层次人才(ABC类)以及其他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做出突出贡献,起学科带头人或重要学术、技术骨干作用的专业技术人才等。
二、会员权利义务
1.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享有对联谊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3.自愿参加联谊会组织的学术活动、科技服务和社会公益等活动;
4.优先推荐会员参加省人社厅有关处室(单位)组织的人才评选、专家服务基层和专家休假活动等;
5.优先宣传报道优秀会员典型事迹;
6.按要求参加联谊会有关会议,并及时更新会员个人信息等。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xb21cn1]
请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填写《福建省专家联谊会会员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即可)交所在单位汇总。单位审核同意后,填写《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经党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委公章后,于6月23日前交人事处人才办(泉州校区李克砌纪念楼302,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801)。报送材料电子版请各单位统一汇总后发送至邮箱hqurcb@126.com。
联系人:高瑞峰、胡晓航,钱三平;联系电话:0592-6161058。
附件:1.福建省专家联谊会简介
2.福建省专家联谊会会员登记表
3.申报情况汇总表
人 事 处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