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校育龄女教职工开展
妇科健康检查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十七条以及《华侨大学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暂行规定》,近期将组织全校女教职工进行妇科健康检查。
现将具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1.全校育龄女教职工;
2.各单位计划生育受担保人员。
二、检查项目
盆腔B超(检查有无子宫肿瘤、子宫内膜异位、卵巢肿物、盆腔内炎性肿块或脓肿等);
乳腺彩超(检测是否有小叶增生、结节、乳腺纤维腺瘤等疾病);
宫颈筛查:白带常规(检测霉菌、清洁度等)、液基TCT检测(目前最先进的细胞学检查,诊断宫颈肿瘤)。
所有参查人员均可测量身高、体重、血压、脉搏,未婚女教职工可自行选择是否进行宫颈筛查。
三、时间、地点安排
1.盆腔B超
时间: 4月13日至5月18日
每日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校区校医院门诊楼三楼B超室
2.乳腺彩超、宫颈筛查
时间:5月23日—6月12日(根据报名人数有所调整)
地点:(厦门校区)厦门市第二医院体检部
(泉州校区)泉州市解放军180医院体检中心
四、注意事项
1.盆腔B超
(1)盆腔B超查前需膀胱适度充盈。校医院三楼大厅备有饮水处,方便参查人员饮水。
(2)厦门校区个别参查人员如未能按期检查可在整个期间自主灵活选择参查日期。
2.乳腺彩超、宫颈筛查
(1)请各单位根据《华侨大学在职女教职工参加妇科健康检查报名表》要求填写参查人员的相关信息,于4月25日上午12:00前单位统一报送,电子版发送至ycy@hqu.edu.cn。(请于4月23日下午5:00前报到院办刘洋处,qq或学院邮箱jdb@hqu.edu.cn均可)
(2)体检时须携带身份证,杜绝非本人参查;
(3)月经期间不能进行妇科检查;
(4)个人自行增加项目需自费;
(5)跨校区不专门派车;
(6)计生办联系方式:0595-22693575。
附件:1.2017年育龄女教职工盆腔B超检查时间安排表
2.华侨大学在职女教职工参加妇科健康检查报名表
人 事 处
校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校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2017年4月10日